收到民事庭通知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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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我有去找到起訴狀了

裡面內容大致上是
有個人A告我們無權占有
並請求賠償

我外婆在民國60年向友人購買房子
據說是跟人家買權力
只有地上物的使用權
沒有土地的所有權
土地所有權為某B

這塊土地用了好幾十年
原地主都沒有來要求返還
或是要求租金之類的
我們不確定B是否知道我們使用他的土地

然後今天接到法院通知
起訴狀上面寫
A在94/3/18購買下那塊地
在今天之前我們完全不知道
他控告我們在上面搭鐵皮屋是無權占有
要求賠償將近60萬

補充一下,
被告是我的母親
但我跟我母親的戶口早在92年1月就已經遷離
而且我們也沒住在那裏
那塊土地上只有一間沒人住的鐵皮屋
但我外婆的戶籍還在那裏

想請問我們有甚麼樣的權力可以主張呢?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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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06-21
那原PO的外婆是否有去地政機關登記設定地上權?
Agnes avatarAgnes2009-06-23
接著原PO外婆設定地上權的債權契約是否有約定期限?
Ethan avatarEthan2009-06-25
我想現在A也不是想要用那個土地,如果他想用應該是訴
請拆屋還地吧?
Cara avatarCara2009-06-28
沒登記那就真的沒有土地使用權源了,有可能構成不當得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7-03
利,至於為什麼四年才訴請返還不當得利這你可能要問他
但是在法律上他四年才行使也並無不可喔
Andrew avatarAndrew2009-07-04
我納悶的是他如果要要回去應該要以民法767條為請求權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7-05
767是要你拆屋還地,179不當得利是要你返還相當於使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07-07
用土地之利益,一個是要你拆、一個要你給錢
他只請求你給錢,那給了之後還是無權占有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07-09
他真要一次拿回去應該兩個都主張,怎麼會只主張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