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傳票告訴人是否可以不出庭(案件已起訴)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今天已收到法院傳票,我為告訴人(案件關於恐嚇),檢察官已將對方提起公訴,法院已寄掛號通知出庭,我有依照上面的電話號碼,至電給書計官詢問是否可以不出庭,書計官回覆"可以"且不用附記任何證明,請價真的事這樣嗎?感覺起來很簡易,但再電話中,書計官有題到這通電話做電話紀錄,紀錄"我不與對方和解,及不提出求償"所以我那天真的不用出庭嗎?不需要提出請假狀?

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7-11
可以不出庭,求心安的話可以付請假理由但你如果沒有到庭作證有可能會影響判決結果畢竟恐嚇罪的判定是很看當事人主觀感受的(至於法院如果改以證人身分傳喚你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的話得罰款3萬元以下並強制拘提那時候就要特別注意請假事項了)p.s.恐嚇是非告訴乃論罪,本來就不能和解喔...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7-09
對原告通緝個屁咧!你要看傳票上的註記啦!看法院傳你的事由為何?例如證人...?但是通常法院是傳你這告訴人去「和解」的啦!那你己經有做成電話記錄「...我不與對方和解,及不提出求償...」諸語,那就不用去了啦!電話記錄在政府的行政流程裡,也是正式的文件,不用提什麼請不請假的問題了啦...多此一舉,浪費精神...^^...
Jacob avatarJacob2015-07-09
若提起公訴原告就是檢察官與被告在法庭相見版大除非是證人傳票不然其他傳票是不需要出庭的...
Ingrid avatarIngrid2015-07-10
一、不用。二、你這樣說就是你擔心,那就寫個請假狀吧。
Ivy avatarIvy2015-07-10
不需要因為書記官已經幫你做電話紀錄等同於你已經陳報你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