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通知 侵占國有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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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收到我父親侵占國有地依民法179不當得利 要求賠償及歸還
通知書上寫[土地填高披上植被] 而我父親當時已往生一年多....
由於本人長期在外工作,不清楚此事,收到此信時
勘查該國有地,只看得出一大片荒草,也無任何地上物是不知道不當得利在哪?

跟專員聯絡中可以確定是第一次發出通知 我父親在世時是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因此我提出回信異議,因為我父親沒跟我提過,詢問是否寄錯信?
收到回信公文說是
[當時勘查人員勘查時,剛好遇到我爸姪女,我爸姪女說是我爸所為]
及附上當時勘查的照,地的確有變高,但誰知道是誰弄的?
不能因為住的近就說我爸吧!?

因為我爸姪女N年前就嫁到外縣市了,這根本就太離奇(詢問後我堂姊根本就不知道)

因此我回信要求麻煩提供姪女姓名或相關資料,及詢問如果勘查人員認定侵占國有地
為何當時沒有找相關人員會勘,等到過了一年多才發出第一次通知
是否故意提高補償金之疑慮,之後就沒有有在收到公文了


想問的是

1.已經過了5年了沒消沒息了 我還要去顧慮這件事嗎?
會不會幾年後天又突然收到一個10年侵占費用?

2.請問侵占國有地這類舉證應該是要國土財產局舉證嗎?
如果要我舉證?我爸已往生,我根本就沒辦法證明到底是不是他做的?
該地也只是荒地沒有任何地上物,只有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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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21-10-13
看當時是哪個單位通知你的 直接再打去問最快
John avatarJohn2021-10-14
直接打去又怕被扣帽子?
Sandy avatarSandy2021-10-16
另外我也分不清楚該公文是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請求
後面就沒消息了~~~ 當時因為處理後事 回完信就沒再追了
Emma avatarEmma2021-10-17
我以前有碰過一件已經沒在用了,但沒有特別再去點交給對方
後來賠了300多萬不當得利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10-19
個人看法是......案件簽結掉了......
一來行為人早已亡故,二來現況已經回復雜生狀態
Kyle avatarKyle2021-10-20
再來受訪查人(令姪女)說詞與繼承人說詞有出入
Necoo avatarNecoo2021-10-22
第四點則是台端外地工作許久,也向國產署表達不知情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10-23
至於刑事部分,不罰繼承人,民事也只有五年不當得利追索
而妳又沒有任何使用,法院判國產署輸掉的機率太大
Iris avatarIris2021-10-25
再加上..."利不及費"
Yedda avatarYedda2021-10-26
總總條件,分署那邊直接以現況(發草叢生)簽結掉最有利
Puput avatarPuput2021-10-27
補充 這幾年因為雜草叢生 該地請國土財產局派人割草
Kyle avatarKyle2021-10-29
這幾年也有派人來,也沒其他消息!!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10-30
請問man大 我需要再打電話確認嗎?當時因為兩邊有小吵起來
Rachel avatarRachel2021-11-01
最後一封信回完 沒在接到通知 就沒再打去問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21-11-02
=你這地應該鄰路吧,當地公所可以對於環境管理開罰國產署
Andy avatarAndy2021-11-04
我是覺得免了.....
國產署會僱工割草表示已經接續營管
Poppy avatarPoppy2021-11-05
順道一提,其實國產署八不得有人願意租下來營管
一來有收入,二來也省下管理費用,三來有出租就不會被占用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11-07
會吵只是當時對於認知的差異,大概都忘光了
Linda avatarLinda2021-11-08
發問網友請先查一下回答人的紀錄,順便查一下不當得利的
時效,和「熱心」網友回應比對。不要一股腦相信「熱心」
網友的「專業」。
Iris avatarIris2021-11-10
是啊是啊,樓上跟q 網友只會一股腦複製貼上
Edith avatarEdith2021-11-11
我是不知道在這幾位自栩專業的人士眼中是多看不起別人啦
Ula avatarUla2021-11-13
我對於這樣的挑釁,我也只能淡淡的回答一句話
Mia avatarMia2021-11-14
[當跟某種動物吵架時,就好比跟某種動物一樣水準]
Hedwig avatarHedwig2021-11-16
不要自以為自己最懂,這年頭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井底蛙,管中天,可笑可笑~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11-17
我只是對於愛不懂裝懂的人感到厭惡罷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11-19
把別人的批評和糾正當成挑釁 其實滿好笑的 殊不知別人
只是在避免板友被不懂裝懂的人誤導而已 自以為自己最懂
的不就是這些愛不懂裝懂的人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1-11-20
有查到五年為限 難道不是五年嗎?
Ursula avatarUrsula2021-11-23
我比較好奇的是 政府可以不舉證 就隨便認定侵占人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21-11-25
因為我好像也沒辦法反舉證?
Olive avatarOlive2021-11-26
先不論民法這件事,我認知是跟我爸沒關係 所以不想多年後
又收到莫名的信件,當時我爸也是往生一年後我才收到
Agnes avatarAgnes2021-11-27
上法院前,政府或你自己想怎麼認定都沒差,但如果要上
法院當然要舉證囉
Ingrid avatarIngrid2021-11-29
打電話去問沒有使用過該如何處理(占用處理要點)
Andy avatarAndy2021-11-30
否則繼續累積補償金,將來跑法院更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