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後再改回的方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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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原來是從父姓,先前因爲要離婚而改從母姓,後來兩人和好了沒有去辦離婚,但小孩
姓氏應該改不回來了。翻過民法,父母離婚是可向法院申請改姓的,如果我們夫妻先去辦
離婚,向法院申請改姓後,再重辦結婚,這樣可行嗎? 或者是否另有其他方法能把子女
姓氏改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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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9-19
難道立法者沒想過這種漏洞嗎???
Yedda avatarYedda2017-09-20
還不如走民事20歲後,到法院主張改名非其真意,無效之訴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9-20
...更改姓名還涉及到戶政、健保、稅籍等各類資料的問
題,本來就不應該頻繁更改,根本算不上漏洞。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9-25
然後父母書面約定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氏是法律賦予的
權利,沒有什麼非本意提無效之訴的可能。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9-26
當初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時,應該就會告知父母變更子女
姓氏只能更改一次。
Dora avatarDora2017-09-30
去參考民法第1059條第3項,等小孩成年後自己去改吧。
Andrew avatarAndrew2017-10-02
…不要耍戶政人員
Belly avatarBelly2017-10-06
只會耍到小孩,光報名考試就要多繳證明,遇到雕證明申
請時間的,又要重新申請謄本,呵呵
Jake avatarJake2017-10-09
萬一又離婚是不是又要改...
Olivia avatarOlivia2017-10-10
二樓,人家就是說有想到漏洞所以立法更嚴不讓人這樣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