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天燈行為到底是居間還是買賣?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JingJing5566 (菁菁五五六六)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勞資] 放天燈行為到底是居間還是買賣?
時間: Wed Feb 25 14:19:11 2009

事實經過:

放天燈為什麼是買賣而不是居間?







問題:

放天燈,也就是向廟祝購買紙燈,然後在上面寫出願望等字祈禱能夠獲得神明的祝福。

照理說廟祝應該是我跟神明之間的媒介

因為我不具備通靈的能力,沒辦法跟神明交談

而廟祝本身可以負責傳遞雙方的資訊以及介紹雙方達成契約之目的

放天燈也是廟祝作為意思表示通知的一種媒介物,用來通知神明

符合民法565條居間的定義

為什麼我考試寫居間,老師給我零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09-02-28
神明又不是法律上的主體 同學沒唸總則篇喔 =.=
Donna avatarDonna2009-02-28
相當有創意的答案 那如果你的願望沒有達成 債務不履行??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9-03-03
問題本身跟推文都很有意思~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3-05
一樓的id也很酷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03-06
我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