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阿..後悔的我.要開偵查庭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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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們.我是犯了侵占.我很後悔.金額約21萬..我想在偵查庭時..認罪..會部會馬上被抓走..還有.我下個步驟..要怎摸做..我不想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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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10-03-30
侵占罪↓(一)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
Susan avatarSusan2010-04-01
只要你乖乖認罪還錢,和被害人簽和解書,頂多罰易科罰金18萬元,沒有前科的話,甚至能緩起訴,就是連易科罰金都不用,被檢察官口頭上[電一頓]了事..總之,要大事化小的關鍵在於[盡快賠錢和解]..(其實不認罪也不可能馬上抓走,又不是老蔣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