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要負擔的訴訟費可能減少或分期付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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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一名好友與人合夥開公司
請我幫忙無酬掛名公司的股東,我答應了
(不要問我為何答應。這不是重點)
這家公司我除了掛名股東,完全與我無關
既沒投資,也沒涉入經營

不久,好友跟合夥人產生糾紛打官司
好友律師建議我為原告,好友為輔佐人打官司
我也答應了(不要問原因,這也不是重點)

官司打了四五年,原本一二審好友贏
結果三審打輸並定讞
現在對方要求我給付訴訟費,
總金額超過我二個月的薪水
法院也裁定要給付,但有異議仍可上訴

我想請問的是:
有沒有什麼理由可以請法院減少訴訟費用?
若請法院裁定以分期方式付這筆訴訟費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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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1-08-07
不行。(不要問原因,這也不是重點)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8-08
不能減少,但等強執就可以以薪水的1/3為一期直到付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