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個資法疑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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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因為有大大已經推文回一串
※ 引述《Beanoodle (津崎似超人平匡先生)》之銘言
: 大家安安: 乳題
: 承接我下午po的那篇文章
: 目前釐清的事實是
: 假設A把自己的個資公開在臉書
: B引用了A臉書的個資在PTT發文
: 然後CDEFG......回了B的文
: 也留有B文章裡的A個資
: 那A要告BCDFG......等人散佈個資是可以告得成嗎?
小弟以為,提告是當事人權利,告一定能告,

能不能成立,一樣是看每個法官的見解…(就是後續未知)

A公開,B引用轉貼…這部分我不確定法官會怎麼判,

但在CDEFG回文部分,只要不是針對A的個資回文,

我認為完全沒有問題,即使出庭,只要主張ptt的回文機制就是如此,

A不喜歡可以請板主或私信要求刪文,

提告根本浪費司法資源,這樣主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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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21-09-29
ptt的回文機制其實可以選擇要引用還是不引用原文,回文者明知可以不引用,但仍選擇引用,那就不能推給回文機制,而且ptt很多人其實都是故意利用回文機制來幫備份的(藉回文之名行惡意備份之實),所以我個人認為若以回文機制來抗辯,不被採信不符『故意』要件的機率很高
Harry avatarHarry2021-09-30
回文系統預設是引用阿,就說你習慣用default就好
Mary avatarMary2021-10-01
https://i.imgur.com/GyxbXYY.jpg
Gary avatarGary2021-10-01
正想回文ptt就問我是否要引用了,哪來default???
Andy avatarAndy2021-10-02
菜...你開電腦板的enter enter enter完就自然引用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10-02
通常只有知道自己回文內容跟主題完全無關才會刻意去選
Liam avatarLiam2021-10-03
https://i.imgur.com/HTV376P.jpg
Hedy avatarHedy2021-10-04
第二個enter就是在問是否要引用原文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10-04
一樣哪來default
John avatarJohn2021-10-05
回:是,我是引用回文,不然我怎麼回應B的文?…我個人如此主張。
Quanna avatarQuanna2021-10-05
照這邏輯,那ptt不論電腦版、手機版都干脆不要問回文者是否引用原文了
Sandy avatarSandy2021-10-06
你發了幾千篇文後通常就一路enter到底,預設當然就是第一個Y,就說了除非特殊情況才會跑去更動
Edwina avatarEdwina2021-10-06
個人習慣應不能阻卻違法事由,『故意』這點有爭執空間,但要看司法官怎麼想,而我個人認為重點應在於另一個要件,即是否『意圖損害他人利益』或『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Mia avatarMia2021-10-07
即便『故意』,但司法官若認定『無不法意圖』,還是會不起訴、無罪。總之文章中若有他人個資,且他人是不願意被利用的,本應審慎為之,尊重他人意願
Selena avatarSelena2021-10-08
(即便討厭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