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的勞資協議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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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各位法律大大好


因應新冠肺炎,某公司要求員工們簽立自願留職停薪申請書,
而非行政院的停班措施(需補助勞工薪資),如不願意簽立留職停薪申請書,
將自願留職,故不支付資遣費。

附上該公司要求員工簽立的申請書
https://imgur.com/a/Bh8rjrD

雇主是否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之虞?

個人見解是,勞工可援引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5款、第6款規定,對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請
求資遣費。

還是有其他見解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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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20-04-07
個人以為,雇主(公司)現進行勞22第2項但書,與勞工進
行協商約定,尚無抵觸該項本文規定。
Isla avatarIsla2020-04-11
至協商若未成,後續作為須按其事實評斷。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4-14
中共武漢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