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法律大大好
因應新冠肺炎,某公司要求員工們簽立自願留職停薪申請書,
而非行政院的停班措施(需補助勞工薪資),如不願意簽立留職停薪申請書,
將自願留職,故不支付資遣費。
附上該公司要求員工簽立的申請書
https://imgur.com/a/Bh8rjrD
雇主是否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之虞?
個人見解是,勞工可援引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5款、第6款規定,對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請
求資遣費。
還是有其他見解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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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某公司要求員工們簽立自願留職停薪申請書,
而非行政院的停班措施(需補助勞工薪資),如不願意簽立留職停薪申請書,
將自願留職,故不支付資遣費。
附上該公司要求員工簽立的申請書
https://imgur.com/a/Bh8rjrD
雇主是否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之虞?
個人見解是,勞工可援引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5款、第6款規定,對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請
求資遣費。
還是有其他見解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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