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的保險詐欺 - 法律
By Edward Lewis
at 2013-07-17T10:07
at 2013-07-17T10:07
Table of Contents
現有新聞狀況如下
媒體來源:蘋果
天天送高粱 灌死遊民詐保
專門「投資」弱病者 7煞起訴
【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男子楊平福六年前開始組詐保集團,涉以假車禍或
「投資」身體欠佳的吸毒者、酗酒遊民,以同居人身分為其投保,賭他們會早
死,再詐領保險金。楊男為加速酗酒遊民死亡,天天供高粱酒給遊民無限暢飲
,造成一名遊民暴斃。台中地檢署昨依最重可判五年的詐欺等罪起訴楊等七人。
「賭他們會很快死」
二○一○年底,楊平福改以「投資」身體欠佳的人,賭他們會很快死,做為詐保
目標。當時楊男見林姓女毒蟲因吸毒已泌尿系統失調、有胃病等,隨時可能因病
情惡化死亡,竟以林女同居人身分投保七百萬元。隔年三月,林女死亡,楊男以
降低理賠方式與保險公司和解,成功詐領二百五十萬元。
前年,楊平福鼓吹女子陳丹妤(四十二歲)、彭美智(四十三歲)稱「保險很好
賺」,可以投資體弱多病的人,賺取保險金。楊男於是要陳女以同居人身分,幫
平日住在廟宇涼亭、有酗酒惡習的林姓遊民投保五百萬元和三十五萬美元的壽險
,之後再天天提供高粱酒讓林男無限暢飲,果然四個月後林男因長期酗酒肝硬化
,暴斃涼亭。
個人有問題的是:
1. 關於找女毒蟲,顯有問題的是他們假藉同居人身分為保險,違反相關規定與
法律殆無疑義。所以可告詐欺。
但
2. 關於灌死酒鬼。雖有點類似勸酒導致罪態駕駛,行為人本身有決定是否要施行
的能力;但兩者仍有不同,灌酒鬼可能有對飲酒人將因酒而死的預見,有不確
定故意;但酒席上勸酒應該不會期望開車的人去出車禍被撞死。
但,灌死酒鬼既然未以證明其有殺人故意,以殺人罪起訴,那要如何在此方面
告以詐欺? 其詐欺之證據何在? 畢竟酒鬼也的確是因飲酒而自然死亡~
投保者也是同居者無疑~
會否有循環論證之疑問?
還請不吝釋疑
--
All Comments
By Oscar
at 2013-07-21T08:02
at 2013-07-21T08:02
By Annie
at 2013-07-25T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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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da
at 2013-07-27T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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