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絕親子關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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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父親(後稱A)於我12歲過後,不論是金錢或教養上均未負扶養責任,
且12歲以前經常有家暴行為(但無報案紀錄),
12歲之後我與母親一同生活,與A並無一同生活,
母親與A已經辦理離婚,
A有情人且目前也有來往事實,但未結婚。
目前我已三十餘歲,A年近六十,去年A有小中風入院,
因此讓我有所警覺。

問題:
因擔心A老年後醫療費用、照護責任會落在我身上,
故想在法律上斷絕與A的親子關係,
請問該如何申請,
或是有相關建議可以參考的話,
再請各位大德不吝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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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21-07-27
不能斷絕親子關係 但可以嘗試免除扶養義務
Isla avatarIsla2021-07-31
/扶養 你會發現新大陸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8-05
如果將來被社會局送到安養院
到判決出來之前的費用(即使勝訴)你還是要負擔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8-07
所以要做就要快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08-10
他是你爸爸,小時候也有疼愛過你,論情論理,你都要照顧他
Kelly avatarKelly2021-08-13
原PO 可以不用理樓上,來亂的。
Belly avatarBelly2021-08-18
12歲以前有,那就介於酌減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8-21
不太可能完全免除,因為12歲前父親還是有扶養你,所以只
能酌減,而且酌減的幅度應該不會太大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08-21
@taipoo 錢奴被公司資遣 打輸官司
36歲說自己已經退休 靠爸媽養 真孝順
Kumar avatarKumar2021-08-26
7樓的回話,真的是沒有人性的畜牲才會回的話
Puput avatarPuput2021-08-28
樓上錢奴我檢舉了 不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