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算是妨礙書信秘密罪中的文書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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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請問這邊目前沒有版主所以可以任意刪除不合己意的推文嗎?

為何showeig你針對我開了一篇文。卻不讓我解釋反而一直在刪除我的推文呢?


showeig你跟jaj12377是一人分飾兩角嗎?

https://reurl.cc/5Mbpy

jaj12377跑去租屋經驗版四處引戰。還叫人來法律板辯。結果被拆穿之後名聲掃地。就去
檢舉租屋經驗版有人引戰吵架。之後租屋經驗版要有版主才能繼續。不然會唯讀。有人願
意管版申請當版主。又開了分身帳號去投反對票。讓租屋經驗版唯讀。一個吵架吵輸就惱
羞毀了你的感覺。

或許我該忍讓showeig。jaj12377你。不然你又惱羞去檢舉law版。




順便回答一下版友A的問題。

之前有一位版友問了一個筆電維修的問題。他主張他只有說如果是5000左右的價位他可以
接受。後來店家報價較高。所以他說高價他不能接受。但後來他說店家在未再度跟他確認
的情況下幫他修好筆電。他不想付費。請問是否有辦法可以處理。

A版友的建議是請他跟店家索取兩萬元。

我回覆如果一台二手損壞的筆電要索取求償兩萬元。我會選擇把筆電砸了告知是修理時損
壞的。如果要賠償請上法院算給法院判折舊後的價錢。

然後A版友您說是為了酸我所以特意回文。說我這就是毀損。

而我也回應。正常實務上是不會有人主動承認自己是故意損毀。不過遇到奧客被要求高於
不合理的高額賠償金之下。這樣做會讓自己損失更低。

也有其它版友說。怎麼會讓你知道是故意損壞呢?您的回應是:【過失還是故意是可以“
看”的出來的】

如果有人上法院承認自己是蓄意故意損毀他人財物。那的確是毀損沒錯啦。但是我建議您
可以看看實務判例上。維修損壞判損毀罪的有多少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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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2-17
專程來支持:)
Joseph avatarJoseph2019-02-19
那個,H版友,我這有S A相同發送地址業者的截圖,需要跟我
說嘿((招手
David avatarDavid2019-02-25
真的超級巧合的,有興趣的可以用那個程式查詢,會發現好玩
味的事呢XDDD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2-26
你是說no.21-3 Sec.1 Xinyi rd.嗎?
Freda avatarFreda2019-03-01
台柱律師,招手!!!老師,我在這~~
Agnes avatarAgnes2019-03-04
你是說同一地址是no.21-3 Sec.1 Xinyi rd.嗎?
Emily avatarEmily2019-03-08
https://i.imgur.com/fRptlwN.jpg
嚇死寶寶了,一個無償平台,居然有民法上的責任,我好怕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3-10
這個我有給檢察司啦,因為嚇到我,我還問可不可以請求證人保
護呢,只是他一直笑而已,我想應該是沒辦法,我猜,唉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3-14
我要繼續隱居,台柱律師辛苦了,這版就靠你了,順便幫一下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3-16
那個S,因為他是真的被報案了。大家晚安:)
Hardy avatarHardy2019-03-18
唉唷,還讓我再上來一次,真是的,全部備份跟截圖,不用特地
這麼引人注目聲張啦,要我貼2/13 關於去台北司法大樓的相關
單字出來嗎?上面有你的ID。而且當初說你們是同一個人的也
不是我,我只是按照版友查詢截圖貼出來而已,那個程式有在
用的就知道是什麼,我是不懂。然後威脅法務站長說什麼觸犯刑
法跟民法、元旦要開五星旗去市府周圍卻沒做、檢察司要我你
的信件往來、我兩次轉帳明細,我這都有資料,要的話就貼而已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3-21
這兩張也給你啦,因為若你是律師,看執業資格要花錢,就工會
處理而已。如果是假律師,就法務部處理,反正已經在調查
https://i.imgur.com/a0s7MJf.jpg
John avatarJohn2019-03-26
這些我都交了啦,要嘛就是律師登入異常,要嘛就是你道德問題
會被處分,要嘛就是假律師涉及律師法而已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3-31
一個律師看執業資格開價二十萬!要法務站長擔保被拒、還拉
不相干的版友認證賺認證費,你這位台柱律師也真是紅遍了。既
然你要備份、聲張,我就貼出來,晚點順便整理你貼文一直要
錢的截圖、管制區域要開五星旗車子到“管制進不去的市府周
圍”截圖、不趕給律師名,要我“擔保提存”的截圖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4-03
咦,V大,你不是PTT法務嗎?
啊,抱歉,原來是我記錯了:#1SBQoxJO
Una avatarUna2019-04-05
你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被解除職務呀,我真的是替你不值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4-12
你當法務那麼久,不知道PTT不能隨便公布他人信件嗎?
John avatarJohn2019-04-13
這些都備份好,台柱律師,辛苦你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4-17
被解除職務還沒學到教訓啊...
Rae avatarRae2019-04-20
二十萬看執業資格、不給真名卻要人懸賞提存,真是一位令人
引以為傲的律師,我欣賞
Mason avatarMason2019-04-24
好了,我繼續隱居,要有勞你繼續為大家解惑,辛苦了,一跪Or
z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4-24
這跳針方式跟某H有異曲同工之妙,唉
Dora avatarDora2019-04-29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4-30
真的很好笑,鬧到被解除職務還要繼續鬧,幸虧當初沒人參
Susan avatarSusan2019-05-01
加,不然給了個資結果換到空氣
Yedda avatarYedda2019-05-03
我又不是白癡,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