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的講義編寫與工作產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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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受聘僱的員工(全職非跑班),若教授項目跨不同科別,而教授的一個科別(以下面例子是數學科自編教材)使用自編講義(若該產出為業餘時間編纂)是否受到在職產出,而此產出財產權歸公司所有的限制?
例如:若受聘教化學,可是數學科剛好有缺老師,所以若利用非上班時間編完講義,以此講義教授數學科,則此講義是否為工作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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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la avatarIsla2019-02-18
不能一開始就跟補習班講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