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有侵犯到肖像權及個資法 - 法律Victoria · 2013-08-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你好,請問公司要求我們拍文宣手冊,需要將我們個人照片放在文宣品及網頁上。有幾項問題需要大家幫忙:1.若本人不同意拍攝,公司可強制規定拍攝個人照片嗎?2.若拍攝之照片未經個人同意,公司可否在公開於文宣品及網站上?3.是否有侵犯到個人肖像權及個資法?請法律達人可否幫幫忙回答?謝謝非常感激...Showmore法律All CommentsTodd Johnson2013-08-281.目前法律中,並無有關肖像權法的部分。2.依據中華民國法律,個人肖像屬人格權的一種,未經照片中人的同意而散播或使用;可能會涉及到的法律係民法第18條(人格權除去侵害與防止侵害請求權)與民法第184條(財產上損害賠償)與第195條(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慰撫金),而在195條中又無明確列舉出肖像權,故適用的情形就是在「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3.如果非係偷拍或故意窺視則應無刑法之「妨礙秘密罪」的問題。4.如題所描述的問題�Sarah2013-08-29要保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要確保法律上站得腳所以還是還是建議你先利用一些免費法律諮詢了解你的法律關係狀況再決定比較好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它們有上百位律師而且已經有超過上萬人次在上面問過很多律師很熱心助人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ShowmoreDaniel2013-08-29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二、個人資料檔案: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三、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四、處理��Related Posts關於租屋被房東疑似偷竊的問題!犯罪學~權力控制理論的定義房客拒搬離移民署特考急!!喝完酒第三天早上騎車被攔下酒測0.37被處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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