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A女這樣構不構成恐嚇取財罪?故事如下:B男哄A女做小姐但實際上A女去了才發現很多規定都和B男說的不一樣但B男總是說他也是受害者C男才是老闆所以B男只是傳C男所說的話照一些正常的判斷來說A女認為B和C是合夥關係而因為A女有婚姻在身上班時間常常備受影響B男和C男甚至以"為了A女好當藉口"計畫如何陷害A男丈夫讓他坐牢好讓A女工作時間可以更長因為得到的利益及工作上的事情都是平均分工以及獲得B男也拿過小姐的薪水去繳過自己欠的利息錢現在B和C男都在推卸責任而B男以一句"老闆欠我三萬我只是個馬伕"來脫罪A女不知道找誰負責就錄了一段A女和B男的對話過程是A女陳述一些事情而B男在旁有"恩恩"的回應表示同意所陳述的內容也有稍做一些解釋A女清楚這如果提告應該是刑法就算中途不告了也不能撤銷而錄音檔內容也提及�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 - 恐嚇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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