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和我朋友共乘一台機車(我是乘客)
他當時的女朋友看見,在大馬路上騎另一台機車並追我們的車,還動手推了我們一把
我們就摔車了!我跟我朋友都受傷
當時我直接去醫院掛急診並開了一張診斷證明要對她提告
但她透過我朋友跟我說她對我很抱歉,想當面跟我道歉並包個紅包給我壓壓驚
但我等了許久卻未見她的誠意
她也讓我好一陣子不敢也不太能騎乘機車出門,上下班也造成我的不便
現在我對她提出傷害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
我想請問,民事賠償我該怎麼跟她要求?
醫院看診的收據前陣子拿去報稅了!
我也沒有再回醫院複診!
而當時我也只請了一天的假之後就硬撐帶傷去上班!
因為我如果一直請假在家會沒有收入!而且有可能會被公司開除
所以這樣我能怎麼跟她要求?!要求多少才算合理?!
他當時的女朋友看見,在大馬路上騎另一台機車並追我們的車,還動手推了我們一把
我們就摔車了!我跟我朋友都受傷
當時我直接去醫院掛急診並開了一張診斷證明要對她提告
但她透過我朋友跟我說她對我很抱歉,想當面跟我道歉並包個紅包給我壓壓驚
但我等了許久卻未見她的誠意
她也讓我好一陣子不敢也不太能騎乘機車出門,上下班也造成我的不便
現在我對她提出傷害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
我想請問,民事賠償我該怎麼跟她要求?
醫院看診的收據前陣子拿去報稅了!
我也沒有再回醫院複診!
而當時我也只請了一天的假之後就硬撐帶傷去上班!
因為我如果一直請假在家會沒有收入!而且有可能會被公司開除
所以這樣我能怎麼跟她要求?!要求多少才算合理?!
All Comments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帶民事賠償(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
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附帶民事賠償(刑事訴訟法第493條)
訴狀及各當事人準備訴訟之書狀,應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由法院送達於
他造。
附帶民事賠償(刑事訴訟法第491條)
民事訴訟法關於左列事項之規定,於附帶民事訴訟準用之:
一、當事人能力及訴訟能力。
二、共同訴訟。
三、訴訟參加。
四、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
五、訴訟程序之停止。
六、當事人本人之到場。
七、和解。
八、本於捨棄之判決。
九、訴及上訴或抗告之撤回。
一○、假扣押、假處分及假執行。
提告之後收證相關的實證當證據輔佐勝訴機率才會大,並要求警方協助
調閱附近監視錄影器,在刑事二審終結以前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可以到
地方法院會有人員指導如何寫民事訴狀,訴訟標金額由你的傷勢去衡量
另外也可以尋求律師協助,請律師幫你擬定一份民
聽聽他們給你的合適建議
畢竟這攸關你的權益
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
這邊回答問題都是律師
諮詢服務不僅免費,而且有數十位律師可以詢問
可以去試試看
你要提問的法律問題可以設定隱藏
所以盡可詳述也不必擔心會被人看到
萬一法律關係講得不清不楚
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
損失自己的權益
導致我右小腿骨折後來等警方到來那個對方還當面
跟警察說我自己騎太快稿的好像我的錯一樣所以當下
我堅持一定要跟她玩到底腦海那時浮現上個月我朋友
有類事的事情發生問她當時他者處理車禍糾紛
他告知我他是上網提問看到po文my權益itm他們當時告知
處理步驟程序他是直接給我電話我就直接打去詢問
作法先調出附近的攝影還有警方現場劃線的圖
還有一些證明等等
後面開庭在調解委員會就已作處理完畢我也爽快
看到對方當時的囂張已沒顯露出來後來判決定案
我也拿到合理我要賠償要不然真不知道該者麼辦
搞不好我變成賠對方這my權益itm真的幫助我很多
你可以去yahoo搜尋myitm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