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的法條-充滿矛盾之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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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喜歡一個節目,把節目錄下來自己看雖然違反重製法,但法條又說合理使用範圍內就不構成犯罪事件2:跟同學借的正版光碟,看完我很喜歡我也拿去燒錄,可是我卻違反重製罪可我在自己合理使用範圍卻構成犯罪條文說燒錄正版光碟會構成重製罪我相信被查到時一定沒機會說:我是合情合理的使用,如同1-2比較電視-光碟兩者都有版權為何事件一會被判定為合情合理??反正沒被查到不就沒是沒犯法了嗎???這是大家都存在的僥倖心理拷貝引印書籍案例:合理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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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dda avatarYedda2010-01-21
只要沒經過著作權人同意就重製其創作就是侵害著作權所以你的事件1跟事件2都算侵權至於你所謂的合理使用並不是像你想的那樣所謂合理使用...簡單的說,如果老師因為上課需要而將孫子兵法裡的一部份複製一份起來當教材就是在所謂合理使用的範圍內在著作權法裡的第44條到第63條有提到怎樣的情況才叫合理使用建議你可以參考...
Mia avatarMia2010-01-22
並不矛盾是你把合情合理的範圍搞錯了你應該要付費買正版CD才可以在家觀看使用而你沒有付費就重製正版CD滿足你自己在家觀看的享受這已經不是合情合理的範圍你窮買不起正版所以合情的結果就是你因為窮所以你沒有資格沒有權利去享受這種物質生活而不是你窮就可以CO正版使用盜版別人有錢可以買正版的影音光碟在家享受你窮那你可以去爬山看海這些享受是不必花錢的你如果因為學術跟研究需要電腦軟體一樣要付費要不然每一個學生都可以說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