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接到”急救教育服務中心”要來上課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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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有負責公司勞安的先進
因為我最近一直接到急救教育服務中心的電話
而且對方很"積極",打了N次電話,老是用法規說政府規定每3年要做一次
上完課有證書,萬一勞工局檢查的話,才不會被罰
但我聽說,他們會藉機推銷~~
因我翻過勞工安全衛生法,裡頭只規定製造業或營造業員工人數多少人才需要勞安人員,但我們公司是資訊服務業,公司人數才180人左右
但我又說不過對方,請問要用甚麼方法回絕,讓對方不要再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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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4-15
誠摯回覆您的問題:
首先給你急救人員之教育訓練的資訊
【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5條:
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
事業單位應設置合格急救人員:每一班次應至少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再設置一人。
貴司為資訊服務業,依規定180人至少設置3位急救人員並透過上課取得急救人員證書資格
並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相關規定
雇主對急救人員要施以在職教育訓練
並且員工每三年需接受3小時在職教育訓練(回訓)
接下來談的是貴司有設置急救人員嗎?
有幾位?
都具備急救人員證書資格嗎?
證書期限在有效日內嗎?
若皆符合資格可直接回絕對方,不必再打電話過來。
如果以上有一項不符合都需要接受急救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至於上課單位及地點可行挑選離公司較近的勞安訓練單位,並不用選擇具有推銷的急救教育服務中心。
您可以跟他說已找其他訓練機構進行教育訓練即可。
以上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