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人出車禍對方保險態度不佳 - 法律
By Christine
at 2013-06-05T00:00
at 2013-06-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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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家人出了車禍有受傷送去醫院
警察沒有當場做筆錄
判斷兩方都算直行車由於是半夜
沒有紅綠燈(對方的路閃紅燈,家人騎的路閃黃燈)
在十字路口相撞
對方是轎車家人騎機車
家人從左邊要騎到右邊時來不及(家人車速不快)
對方車子右前方撞到了我們機車的後半部
對方有給行車紀錄器
其實看得出來車速過快(但對方跟警察說只有50~60看過的人幾乎都說至少有80)
而且看到閃黃燈沒有減速慢行
他們筆錄做完了我們還沒做
因為家人從醫院回來行動不方便
(腳趾頭骨頭裂開其他部位擦傷)
對方完全交給保險處理
保險打過幾次電話來
似乎是要關心但語氣有點酸~
而且還私下打電話給家人放機車的車行(機車損毀非常嚴重)
說是我們這方錯比較多所以只能陪3成(不知道用意何在)
我不明白警方還沒判斷
為何它可��
警察沒有當場做筆錄
判斷兩方都算直行車由於是半夜
沒有紅綠燈(對方的路閃紅燈,家人騎的路閃黃燈)
在十字路口相撞
對方是轎車家人騎機車
家人從左邊要騎到右邊時來不及(家人車速不快)
對方車子右前方撞到了我們機車的後半部
對方有給行車紀錄器
其實看得出來車速過快(但對方跟警察說只有50~60看過的人幾乎都說至少有80)
而且看到閃黃燈沒有減速慢行
他們筆錄做完了我們還沒做
因為家人從醫院回來行動不方便
(腳趾頭骨頭裂開其他部位擦傷)
對方完全交給保險處理
保險打過幾次電話來
似乎是要關心但語氣有點酸~
而且還私下打電話給家人放機車的車行(機車損毀非常嚴重)
說是我們這方錯比較多所以只能陪3成(不知道用意何在)
我不明白警方還沒判斷
為何它可��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Blanche
at 2013-06-09T06:19
at 2013-06-09T06:19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肇事責任而言
如你文中所述,
『判斷兩方都算直行車由於是半夜
沒有紅綠燈(對方的路閃紅燈,家人騎的路閃黃燈)
在十字路口相撞
對方是轎車家人騎機車....』
就表示對方理應為肇事主因,
而我方看來應該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行經閃光黃燈路口未減速慢行』之次要過失!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你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
By Kama
at 2013-06-08T13:46
at 2013-06-08T13:46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g
By Catherine
at 2013-06-09T15:18
at 2013-06-09T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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