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離職後休假要算成薪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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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補休+特休還有95個小時可以用

換成一天上班8小時,還有11天的假(薪水)

如題,我這個月18號(星期五)離職

本人是月薪制週休二日,按照常理

假日不算工作日,六日應是贈送的

但人事卻跟我說

看你跟主管約定到哪天(18號),所以從18號開始無論六日,就是算一天的補休

這很奇怪吧,六日本來就是休假,怎麼可以用六日來扣我的假?

我自己試算:

10/18最後一天,有11天假,是可以躺著領錢持續到11/4

https://imgur.com/a/hdskp2x

請問哪個才是對的?

可否引用法條讓我參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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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9-10-04
離離職日剩半個月,還留下滿把假?? 擺明要讓雇主惡整的
Kelly avatarKelly2019-10-07
我若是雇主,我就一句話,請你每天出現在公司遞假單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10-11
假單只能請當天休假(對,軍中這就叫做 "點放" )
Elma avatarElma2019-10-13
當天八點沒看到你的假單,人又沒刷卡,就是遲到或曠職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10-16
給你機會,你拿這個狀況去問勞工局,看是否有無違法
保證得到你想哭的答案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10-20
對啊,人家跟你打折扣了,你不懂嗎???
你接受打折扣,就可以直接折現啊....:D
Thomas avatarThomas2019-10-22
你有沒有問過你前同事打折扣的事情???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10-23
是啊,跟你講啦,你是自願離職,本來就沒有換錢的主導權利
你要不要去 google 一下,一些勞權律師的看法???
Doris avatarDoris2019-10-28
以直接找 "勞工 離職 特休" 這三個關鍵字
看你的認知對,還是我講的對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10-31
雇主不答應你的換錢算式,"你又能怎麼樣呢"???
Robert avatarRobert2019-11-05
本來換錢就是要[協商合意],現在[一方不和你意]
我也不知道你想怎麼搞啊
Elvira avatarElvira2019-11-09
就像你手邊有個18號到期的即期品,要拿來賣人
人家只肯出50塊,你說這麼便宜,我不賣...
那,人家回你一句[那你就自己吃掉吧].你能怎辦呢????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11-13
"既為合意離職,自無單方可以主張以假還錢的立場可言"
你的權利範圍,就是在你離職前,把假休完
Ivy avatarIvy2019-11-17
至於你要把假端給老闆,問說要不要用錢買?
"老闆答應才有得算",好嗎???
Hedy avatarHedy2019-11-18
勞動基準法第38條4項,確實有換錢的機制存在
Lauren avatarLauren2019-11-21
但,觸發換錢的機制,是什麼呢.1.年度終結 2.契約終止
什麼叫做契約終止? 很簡單,你簽一年約,一年約到終止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11-22
你不續約,所以保障你的權利,給你換錢...
可是,你現在是你提 [離職] 啊...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11-24
到時候上勞資爭議,雇主說 "我要給他放,勞工不要放啊"
Gary avatarGary2019-11-28
另外,沒錯,照你的算法沒啥問題,但是你的離職日不對....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11-30
一天跟一小時不一樣
你要搞清楚你有幾天+幾個小時
Emily avatarEmily2019-11-30
不能單純拿八小時=一天來算
Hedy avatarHedy2019-11-30
然後你如果要吃六日的假 正確的做法是離職日打11/4
最後上班日10/18 後面吃特休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12-01
你打離職日10/18的話 就剩下幾天給你幾天的錢了
不會有啥六日也可以免費給你這回事
Poppy avatarPoppy2019-12-03
你都離職了怎麼享受周休二日呢 你說對吧
Damian avatarDamian2019-12-07
勞動部計算方式週休二日是有薪水的,所以日薪等於平均
工資除以三十,你的特休換錢也是這個基礎去乘上未休天
數,如果看不懂,直接衝去勞工局問比較快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12-11
離職日就是離職了,當日還未休就補錢,不足月按比例法
薪水,一日離職發三十分之一,餘類推,基礎都是平均工
Olive avatarOlive2019-12-16
樓上KH大的講法我也持相同意見,離職日當天是禮拜五則
契約終止,本來就沒有放到後面六日的權利,但折算成薪
水,還是會計算三十分之一來計算。
Puput avatarPuput2019-12-20
另外補充,契約屆滿跟離職,都分別為契約終止的情形
Madame avatarMadame2019-12-24
原則上同K大,你可以訂10/18離職,後面特休結算工資;或
是離職日押11/4,但是10/18日後開放放特休。兩種作法都可
Connor avatarConnor2019-12-26
以,但你選擇前者,就是直接幾天特休折算幾天工資。
Zora avatarZora2019-12-28
另外補充特休結算工資算法為前月"正常工時"工資除以30 (
Jacob avatarJacob2019-12-29
勞基法施行細則24-1) 不是用六個月平均工資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12-30
補休算法應該是要拆開,以當初加班當日的計薪標準來算。
(勞基法32-1)
Olga avatarOlga2020-01-02
樓上正解
Tom avatarTom2020-01-05
會這樣幾小時計算的有可能是變形工時導致
Lydia avatarLydia2020-01-08
但是變形工時導致的空班/例休等還是有工時,所以不會因
為日薪多少改除以9或10小時而降低實質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