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學弟跟我買腳踏車,他並沒有馬上付錢,看在他是認識的人所以讓他欠也沒有白紙黑子寫清楚,但之後大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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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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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4-27
欠債還債,民事法所規定:債權人有請求權,債務人有依約給付之義務,但使用私力(武力)去侵害他人則為法所不容,涉及傷害罪及侵權(個人身體健康權)——除了刑事責任亦負有損害賠償責任,得不償失。
正當合法的救濟權行使乃依民事訴訟提出請求給付,法院判決確定可強制執行。比較經濟簡易的方式是雙方私下合意都有意願的處理或經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以
附帶一問學弟是滿二十歲之人嗎!?若非!要就法(契約)來處理恐沒那麼簡單......
Jacky avatarJacky2016-04-27
挖打爆他可能換你賠錢給他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4-29
你在15年內(消滅時效)有收取債務的權利,他有還錢的義務,口頭上的契約算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