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偷東西卻又被反栽贓 - 法律Franklin · 2010-09-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新竹某家補X站精品百貨.因為小孩不懂事拿了他們的東西.經店家聯絡不報警.給孩子改過反省的機會.非常感謝商家.和解的代價是商品的100倍.50倍.最後是以20倍和解.但不給任何收據.請問這樣合理嗎?因小孩說只拿一種的商品.店家硬說2種曾要求看監視器.店家恐嚇看監視器那就直接報警因愛子心切.又不曾碰過這種事情.怕孩子留下污點.只好接受了法律All CommentsChristine2010-09-03不論幾歲,商家以此任意索價,觸犯恐嚇取財。既然要報警,就順便告店家恐嚇取財,絕對可以告得成2010-09-0115:16:08補充:小孩剛滿20歲,依法規定,負完全行為能力了。其實整件事可大可小啦!你如果覺得店家太過份,大可以提出恐嚇取財之訴,不過店家也可以反過來告你竊盜,而且竊盜是公訴罪,是不因和解而撤回。換句話說,一旦涉及法律了,小孩就會有前科,而店家負責人則有恐嚇取財之罪,兩敗俱傷。已經20歲了,應該知道不可以偷東西,那還要偷?店家願意原諒你的小孩,就要偷笑了,不然當初大可以直接扭送警局,也用不著和你們談論20倍和解!不論一件或二件,有偷竊的行為就是不對。既然自知理虧,只好任由店家開價。...Ingrid2010-09-05看起來是店家蠻強硬的~~因為對方要求償也要讓人心服口服!所以你要求看監視是應該的~~但是對方不給看也是他的權利!所以真的蠻兩難的!賠償金額也是看雙方的談判!你如果覺得對方強硬!建議可找里長出面!找你自己當地的也可以~~就是有各中間人來幫忙協調!但是你要表現很有誠意道歉的情形下!因為也是你小孩錯在先~~~如果協調的好可能也能以更低的賠償金額和解!也是要看店家意願~~~但有時後或許店家真的被偷怕了!不殺雞敬猴也是為難~~~畢竟沒人做賠本生意!通常你願意賠償店家損失雙方會寫一份和解書!不會開什麼收據的!他不是賣東西給你~~也很可能不會將和解書給你!他們會留存~~不然就像有人說你如果去告人家恐嚇~~如果你要收據只是要證明說你已經賠錢給對方他不能再追訴而已~~通常人家願意原諒也不會再去找麻煩了!畢竟作生意也是以和為貴!�Donna2010-09-02花錢消災,不然留下刑事記錄,以後很難找工作Lydia2010-09-04你的小孩都已經滿20歲了為何還會想偷東西呢是不是您自己本身教育小孩的觀念出了問題店家要求賠償20倍我覺得OK就算100倍你難道會不付嗎這樣換來一個教育和抹去小孩汙點的機會做錯在先就要認栽...Barb Cronin2010-09-01關鍵點沒有提:小孩幾歲?2010-09-0214:29:45補充:嗯……在下不材還以為是不到七歲的小孩犯了此罪……(多少還罪有可原)但都滿20歲了,基本上就是成人了,得負完整的刑事責任了。長那麼大,還要讓父母操心~~~父母難為呀!...Related Posts關於神奇寶貝白金版機車撞到轎車~急~20點不是法律系畢業的能考律師執照嗎?關於豪斯醫生第一季第14集插曲職業災害人資該怎麼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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