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10月28日早上~我剛下班開車去我女友家載她..到了她家門口發現很多機車停在她們店門口(她家開早餐店)前後都停滿了汽車及機車~而我就停在店門口...(車子左邊駕駛座部份約3分之1超出白線)停好車以後我就上樓去叫我女友起床準備上車回我家~~過沒多久後我女友的家人就去樓上叫我說是門口發生車禍叫我下去!一下樓後 看到兩部機車倒在大馬路中央(那條路蠻寬的)地上散落一地機車零件~之後我看到我車子的後保桿及左後方大燈被撞壞了!我看��
有哪個法律達人能替我解決疑問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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