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之大哥臨終前,交代照顧一位同事已經臥床但神智清醒,有一天(大概從開始照顧的第二年),因久病而有感時日無多便叫家父帶他去法院公證處辦理財產移轉至家父名下(因此位同事之工作機會是已逝大伯介紹且幫助他很多,但他還來不及報恩大伯就病逝了!)辦妥後不久家父便遭到榮家人員的控告罪名是詐欺和妨害自由但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在詐欺和妨害自由都是無罪,卻又跑出一條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乘人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使之
有關乘人心乘人心智缺陷的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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