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使用執照變更 - 法律
By Heather
at 2013-04-19T00:00
at 2013-04-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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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因為朋友所居住的大樓為兩年左右的新大樓~~當初建商在賣房時
有提到原來一樓的空間是汽車車梯迴轉空間,但建商會做成交誼大廳以方便
住戶使用,聲稱如無人檢舉違規就沒事~但目前有知情人士去建管處檢舉~
造成管委會目前為了檢舉一事非常頭痛~~請問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們~有何好
對策可以將此責任歸給建商~~或是否可以做變更使用執照的方式ㄋ?那一種
方式可一勞永逸ㄋ?
有提到原來一樓的空間是汽車車梯迴轉空間,但建商會做成交誼大廳以方便
住戶使用,聲稱如無人檢舉違規就沒事~但目前有知情人士去建管處檢舉~
造成管委會目前為了檢舉一事非常頭痛~~請問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們~有何好
對策可以將此責任歸給建商~~或是否可以做變更使用執照的方式ㄋ?那一種
方式可一勞永逸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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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Joe
at 2013-04-21T14:49
at 2013-04-21T14:49
不是以檢舉為「馬上辦」的要件,你要注意到:政府辦事的優先順序!
推不掉時,用拖的,拖不了時用拉的 .. ...
「推」「拖」「拉」..
1. 市府若有文來時,回文說:購買者均不知此事,請市府...罰..罰行為人~罰單要開給當時的業主~建商..!!
(當然是推不掉,但你跟市政府的人輕輕的、用小聲慢慢的說,你一定會去打行政訴訟..)
2. 找議員問:這種違建屬於第幾優先要處理的...有沒有優先順序原則的內規 ??
3. 劇本編好:演不演、做不做戲...在你們..
第一步:行文市政府,請其派員蒞臨管委會指導與本案關之相關法律法規事宜。
第二步:準備好資料:
《 從市政府出來到你們的社區,沿途的違建與違反建築法規的廣告物..你們都去照相,也一一寫出檢舉函,也檢舉出去:如果官員沒公平處理時:到法院提告瀆職~違反行政程序法第5、6、7、8、9條! 》
剩下的:看你們的機緣與造化了..
2013-04-27 09:56:49 補充:
變更使用執照:
只要有違法規,沒有人敢「准」,可不可行,問建築師吧..
2013-04-28 14:29:45 補充:
行政程序法第5、6、7、8、9條,好好研讀,也交給你們區的議員及議員候選人,去週旋吧:這張罰單開不下來的!沒有一個官敢老虎嘴上拔毛的!!
至於碰到一個只是為了死抬槓的瘋婆之事
看倌們:這是原因: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回歸使用? 罰單都還沒下來哩,就怕到要先損失喔? 現損是妳的邏輯? 別在那裡喊騷了!
By Zanna
at 2013-04-20T23:47
at 2013-04-20T23:47
在他貼出的那則問題中一人分飾兩角一再使用極度不堪的文字公然侮辱我
經我提告後已被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了
他一再誹謗我想以刑逼民
我早說過我一但提告就決不和解
他在偵查庭中表示想和解被我拒絕了
請各位被他辱罵過的網友注意
還在告訴期內想提告的快點提告
需要我配合提供他的資料給檢方的來信告訴我
我很樂意配合檢方的偵辦出庭當證人揪出他
讓他知道不是躲在電腦後面罵人就沒事
當他遇到一位認真的檢察官時就是他該受罰的時候到了
我一定會告他告到底
決不會和解
By Odelette
at 2013-04-22T13:50
at 2013-04-22T13:50
By Edwina
at 2013-04-19T03:54
at 2013-04-19T03:54
1. 市府若有文來時,回文說:購買者均不知此事,請市府...罰..罰行為人~罰單要開給當時的業主~建商..!!
(當然是推不掉,但你跟市政府的人輕輕的、用小聲慢慢的說,你一定會去打行政訴訟..)
@@@這樣說誰會鳥你!你是陳長文嗎?市府有的是法律專家。
2. 找議員問:這種違建屬於第幾優先要處理的...有沒有優先順序原則的內規 ??
@@@沒錄用的的啦!沒議員會理這種違法的關說!
3. 劇本編好:演不演、做不做戲...在你們..
第一步:行文市政府,請其派員蒞臨管委會指導與本案關之相關法律法規事宜。
第二步:準備好資料:
《 從市政府出來到你們的社區,沿途的違建與違反建築法規的廣告物..你們都去照相,也一一寫出檢舉函,也檢舉出去:如果官員沒公平處理時:到法院提告瀆職~違反行政程序法第5、6、7、8、9條! 》
@@@這樣說誰會鳥你!你是陳長文嗎?市府有的是法律專家。
By Joseph
at 2013-04-23T19:02
at 2013-04-23T19:02
又已經被檢舉
當然就是回歸規定使用囉!
不然到時候開罰誰來買單呢?
By Joseph
at 2013-04-20T00:47
at 2013-04-20T00:47
也不可能歸責給建商,因為這類二次施工案件,建商通常都有住戶的同意書。
所以通常的處理方式,就是置之不理即可。因為管委的任期通常只有一年,通常能拖一年就拖一年,拖到不能再拖時,再說了...(這可是實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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