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保全工作問題熟悉的請回答謝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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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約3年前犯了侵占罪在去年(98年)經法院判決6個月徒刑但也判緩刑2年請問緩刑起算是從何時開始計算還有我大概要經過多久才能從事保全有關的工作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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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a avatarDelia2010-07-30
關於緩刑是從何時開始我個人不大清楚.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你無法再從事保全業了而且是永遠無法第十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此限: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者。二、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三、曾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者四、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