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約中無效條款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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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一個生活上法律相關問題。日常生活中會有很多簽約需求,如:手機

通訊、房租、証券交易或銀行開戶,信用卡申請…等。合約內容很多,就算全看一遍也

擔心看漏或沒有充份理解。台灣法律有類似像日本法律中的 "當權利義務不合常理,

為保護簽約人(消費者),就算簽名也是無效的條款" 的相關規定或制度嗎?如果有,

大概是什麼樣的規定或在哪可以找到說明或例文呢?謝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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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21-05-25
非消費型民法第247-1及消費型消保法第11~17條都有關
於定型化契約條款的相關規定!例如疑議以有利消費者解
釋原則、傻瓜條款、違反誠實信用顯失公平無效等!
Elma avatarElma2021-05-26
比較大間的金融證券業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我通常不會看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5-27

但民間私人寫的東西,就要注意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21-05-29
消保法、民法或是一些特殊法其實很多類似的規定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5-31
顯失公平,問題是這個裁量權在法院,而很多事件標的金額
很小,當事人不會選擇訴訟這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