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同人作品使用的圖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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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有在創作同人作品,不過還沒在網路上發表我在作品要用的圖片上,用了模仿的作品的LOGO,請問這樣會違反著作權嗎?不過我聽說大部分的作家其實不太會告同人作品,但我的這種情況可以嗎?另外,我配合作品的劇情畫插圖,會畫出原作裡的人物,還有畫模擬畫,這樣可以嗎?因為我不久前看書上說模擬畫是可以被允許的...我寫的小說跟原作的故事幾乎一樣,只是在某些部分增加自己的劇情和小作修改,這樣子可以嗎?可以的話,請給我確切一點的答案,能幫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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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e avatarAdele2013-01-09
同人作品本身就是侵權的作品,不過大部分的作家不會提告是事實,基本上這類「崇拜性質」的作品除非有妨害到原作名譽並不會出問題。LOGO方面不行,LOGO算是專利,不是智慧財產權,一般會比較介意這個。摹擬畫基本上就是仿畫,純粹當練習是可以,放在同人作品同樣算侵權,放在作品中會提高原作(原畫)提告的機率。故事方面也是建議不要,這樣可能會讓原作有你認為她的作品不夠好的感受,一般同人作品都是寫寫日常生活、外傳等等而已,不��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1-09
您好,同人作品肯定是侵害智慧.財產權的加上同人通常都有出售涉及商業販賣,除非你完全不拿去賣錢,那還可能可以稍微主張是合理使用。且台灣並不像日本有這麼大的需求可以供應同人創作所以自然在著作權的法律上與日本不同且大多數這方面的創作都是日本作家所製作而日本作家或者日本廠商一般是不會提出告訴,不過日本方面有少數幾個案例是畫了18禁被告的,這點要注意一下所以日本的同人展才能如此壯大但反觀在台灣大多數都是台灣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