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常業詐欺罪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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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常業詐欺罪94年5月31日判刑確定1年10月.要跑路的話需要跑多久才能完全免掉刑責?也就是說可以免掉追溯期限.需要完整解說包含法條或是例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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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avatarJack2013-07-17
誠如妳述,"判刑確定1年10月."已經接受到"裁判確定",故非討論追訴權時效,而是行刑權時效才是。依照現行刑法第84條(行刑權之時效期間)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第三款,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五年。所以要躲15年,才可以使得行刑權時效因而消滅。若依起訴日從舊從輕原則下,亦有可能運用舊刑法第84條第三款,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七年。躲7年,行刑權時效因而消滅。惟行刑權時效計算標準是以宣告刑為準,且新刑法修正是在94.02.02,而妳受裁判確定是"94年5月31日",應該適用新刑法標準,跑路15年。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John avatarJohn2013-07-20
這不是我要的答案啦!不過謝謝你
Una avatarUna2013-07-18
刑法84條: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四十年。二、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十年。三、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五年。四、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專科沒收者,七年。前項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自保安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