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幾公尺巷內不可放鞭炮
在幾公尺的巷內不可以施放沖天炮之類的相關物品假如因為這樣炸傷別人的家裡或汽機車該怎麼辦!?可以報警嗎!?我們有跟鄰居講過可是他說他們家小孩放煙火關我們什麼事~所以我要保護自家人的安全所以可以進快給我相關的法律嗎!?
網友回覆 2
- John
圖片參考:http://members.edogawa.home.ne.jp/lovely-y/sozai/l...您好!謝謝提問施放煙火時,產生的噪音及煙霧,若對他人造成影響而遭檢舉,施放煙火的人可能會違反【相關環保法規】,→若造成他人受傷,則會構成【公共危險罪】→ 當時若沒有人因煙火受傷, 違反的是〝環保法規〞,罰款~消防法第41條「未依規定申請許可引火燃燒、爆破、施放煙火之處罰」規定,違反第14條規定者,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公共危險罪第一百七十三條 (放火或失火燒燬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 陸、 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一百七十四條 (放火失火燒燬非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燬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燒燬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禁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第一百七十五條 (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物罪)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一百七十六條 (準放火罪)故意或因過失,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三條之物者,準用各該條放火、失火之規定。 ※根據噪音管制法第六條的規定,住宅區晚上11時到次日清晨5時都不能放鞭炮,但「在春節至元宵節、端午、中秋等民俗節慶不在此限」。雖然如此,不論店家或孩童,如果放鞭炮遭到民眾告發,各地環保局還是可以依法罰款三千到三萬元。如果在加油站一類的特殊場所附近施放,還是可以處以6到30萬元的罰鍰。環保署噪音管制處科長莊訓城表示,春節期間雖屬可燃放鞭炮的特許期間,但也僅限農曆除夕至初二共三天,且應避免在半夜人家睡覺時放炮,否則即使在新年期間,稽查人員如收到民眾檢舉陳情,還是得罰,且被罰者若未立即改善,還有可能被按次連罰。 2010-02-14 20:02:59 補充:過年時應該和氣生財,得饒人處且饒人,若與人發生口角進而有更大的衝突發生,實在是得不償失.
- Edwina
謝謝你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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