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懂法律的網友們,我因遭人恐嚇及公然侮辱,3/26委託律師事務所處理。5/9出席過偵查庭,至今7/3未再有任何法院通知再出庭,或結案的任何通知。因偵查庭後,被告對我仍是不斷傳送辱罵騷擾簡訊。問過委託律師,感覺他是覺得我煩,說這不算什麼,只告知我不用理會簡訊,存檔印出來就好。而因律師總是不耐煩的口氣,我也只能忍,有問題也不敢再問他。但我實在被簡訊罵到很氣,對於律師無法同理心的態度也更讓我對此案委託程序產生質疑。請問,以時間點來說,遲遲未收到法院再進一步的任何訊息,是正常的嗎?給律師的錢分兩次給,提告前的存證信函收25000,委託提告後給55000,合計支付8萬元,請問,已委託,可取消委託,想另找律師嗎?
有關提告的程序?這樣是正常的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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