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收受贓物罪上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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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收受贓物罪前,已有一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以易科罰金執行.3/24號當天宣判時有去聆聽判決法官判緩刑兩年.社區勞動服務100小時.法治課程2場4/26號又收到檢察官上訴書大概內容是說本件宣判之前,被告曾判處有期徒刑兩個月(承上所說以易科罰金),請將原判決撤銷更為適當合法之判決.想請問...那意思代表就是我得進去關嗎...?那大概會更正刑期多少...?有勞經驗知識者煩請為我解答....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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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avatarRobert2011-05-01
版主你好~~4/26收到檢察官上訴書..檢察官應是已經向高院提起上訴.然而不論撤銷原判決或為更適當合法之判決.理論上你不用害怕被關因為贓物罪本身並非多嚴重之罪.易科罰金以算相當適合.再則不論是廢棄原判決或發回更審.仰或高院自為判決.再法理你只要記住一個原則就很管用.就是從輕原則與不利益禁止變更原則.所謂不利益禁止變更原則.就是一審假如判你無期徒刑.二審或更審頂多只能判你無期徒刑.不能改判死刑.若改判更為嚴重之罪.屬於判決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