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幾天我在家動手打了阿公的朋友,對方好像是個酒家女,都在晚上半夜才會來,且來都是喝酒吵鬧,因為我與阿公早上都要上班,我們也時常勸阿公別在這樣半夜與他這樣喝酒,也曾經把哪位女人趕走,但是他還是時常來,在前幾天,他又喝了酒吵鬧,我忍不住動手打了他,他背後斷了兩根肋骨,後來我與我的家人都有到醫院道歉,並且也願意負責他的醫療費用,但對方揚言沒哪麼簡單放過我,想請問如果他要告我可以成立嗎?事不是有甚麼辦法可以解決
有關於傷害罪請問這樣能成立嗎? - 傷害罪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