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房屋侵占國有地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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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和我們家附近的鄰居正在打侵占國有地的官司
我家被告兩個人
一個是我奶奶(屋主,17弄15號)
另一位是我媽媽

房子是我爺爺他們約在民國50年左右買回來的。
本來是我奶奶和我大伯他們一家在住

後來我大伯離婚,他的子女三人通通搬出去
戶籍沒有遷走。
我媽媽86年左右搬到附近居住
並將戶籍遷到17弄15號。

之後大伯沒有工作,再加上奶奶年紀大
親戚拜託我媽就住進17弄15號,就近照顧我奶奶
也可以省房租

後來就發生土地是國家的那種侵占國有地的官司
我媽本來以為她只是「借住」,所以跟她沒有關係
但是因為她自己有獨立一戶,跟我奶奶分開,所以她的名字也被寫進被告
變成房子土地要我媽和我奶奶同時承擔賠償

請問這種情形,應該要怎麼辦呢?

我媽媽可否以「房客」的身份脫離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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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6-10-14
如果是刑事的竊佔罪,竊佔行為完成,犯罪即成立,以
後之繼續竊佔,為狀態之繼續,而非行為之繼續。本罪
之舊法追訴期為十年,時效業已完成。檢察官應依刑事訴
Hedy avatarHedy2016-10-19
訟法第252條第2款為不起訴處分;若已起訴,法院則應
依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2款為免訴判決。
Yedda avatarYedda2016-10-22
至於民事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則為另一問題。
Freda avatarFreda2016-10-27
感謝您的回答,想請問如果是走民事部份呢?
Annie avatarAnnie2016-10-29
因為就我知道他們現在進行到二審,一審敗訴
Andy avatarAndy2016-10-30
因為有居住事實所以還是得一起承擔賠贘?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1-03
快找律師協助,要不二審打完就麻煩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1-05
刑事竊占應該都已經逾期時效,只剩下返還民事訴訟
Susan avatarSusan2016-11-07
謝謝回答。
Kumar avatarKumar2016-11-08
民事部分的主張很多種,但二審還敢接的律師,多半是拖看
看有無機會獲得翻盤,或得到比一審清楚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