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點長,請大大們多關照。請問因為丈夫被撞(我方→直行車,對方→轉彎車,故路權在我方),在這個月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狀,但由於沒有經驗,訴狀都是本人自行處理,所以並未加上民事賠償這部分,想請問以下問題:1.若未提出民事賠償,想於開庭時提出民事賠償部分,是否提出書面即可?2.若可自行提出書面,想請問網路上的範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就是民事賠償用的嗎?還是說直接用"民事起訴狀"即可?3.目前提出�
有關於過失傷害民事賠償一問(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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