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發生車禍後續處理?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某日發生車禍
因此尋求各位有關這方面知識地達人幫忙解決
1:甲方駕駛汽車 
2:乙方騎機車
Q:乙方行經T字路口(T字路口為車道及小停車場出入口,無交通號誌),想右轉進入車道,但因左方有視線死角,慢行中先看右邊來車,等停下要看左方來車,而甲方直行車撞到倒地.
甲方表示,當看到時已無距離,便撞上,表示有煞車及轉向,車速30~40
交通警察有建議雙方,建議乙方,欲轉彎時,最好先看鄰近道路方向
建議甲方,需注意有無出入口,或減速慢行
  
乙方機車駕駛人手腳皆有挫傷
  
且機車前面、龍頭、車身塑膠護板損壞及內部零件損壞 .
 
甲方無人受傷,汽車右前方車輪上方有刮傷
但甲方完全無前來關心,也未幫忙叫警察,完全沒動靜,甲方是附近經常出入者,完全沒注意有出入口,甲方還問�

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2-05-10
一般而言,車禍事故絕非單一方之責任,只有肇事責任多與少的分別。
因為你有受傷,你可以持驗傷單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但檢察官仍會視雙方肇事責任之高低來決定起訴與否,除非真的是一方完全沒有肇事責任,否則檢察官一般都會起訴。
我覺得你如果對於警察局交通大隊所做的初步分析研判表結果不滿意,你可以再向監理站申請交通事故鑑定,由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再作鑑定,但重點是,法官要依照哪個版本認定,由法官的自由心證。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05-06
與保險和理賠,車禍後續處理相關的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請參考我的個人資料
首席顧問公司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