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車事故鑑定的申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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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因為昨天不小心發生車禍事故(小客車(我)與摩托車(對方)對撞)我的車因為對方闖紅燈(摩托車)導致我保險桿被毀損但是對方有傷我本身是已經去警察局報案並做好筆錄但是對方(摩托車)因為人受傷所以就醫後就直接回家休養沒有去警察局作筆錄那我想請問一如果對方沒有去作筆錄只有我去作筆錄的話我是否可以就自己的部分直接去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還是一定要等到雙方都作妥筆錄後我才可去申請(因為對方的父母說一定要兩個人一起去申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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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10-26
發問的大大你好:我想你應該要先申請的應該是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吧,不過...通常都會要雙方都做完筆錄之後警方才會製作為多,任何一方都可各自在其規定時間後申請,警方會發給申請的一方,並沒有要兩個人一起申請的必要。而....鑑定的話,也是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六個月內申請,超過六個月..就得由法院才能申請嚕,此一部分在申請後,車鑑會會通知雙方與會說明,但也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到場(當然不到場就沒有說明的機會嚕),然後車鑑會�
Andy avatarAndy2012-10-24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例如精神賠償等等…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