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聰明的大大*1-詐欺罪可以和解或撤銷嗎?以收過一次法院傳票但那時非本人收件所以沒去*2-之後有連絡上對方如要和解我該怎麼做??*3-1定要一起約到他報案的警察局由警方代寫為和解還是有其他方法???*4-不管哪種和解方式雙方本人一定都要到場嗎??*5-還是可以不用寫解合我門口頭約定好?等開庭時由他跟法官親自告知要和解或者以和解之類的*6- 如果對方不肯和解應要提告到底 。那請問會被判多久 判甚麼?(無前科)以上種種問題還煩請各位懂得大大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非常謝謝 3Q...Showmore
有關詐欺和解撤銷問題(非常急~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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