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詐欺罪.人在看守所.收押禁見.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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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現在因為詐欺被關進台中看守所.而且收押禁見中.剛開始被送到台中地檢署裁決時.有2個人就被交保了.但那2個人.一個因為當初再被追捕時逃亡摔斷腿交保.另一個是孕婦4個月.我很不服氣的是因為.當時地檢署就說有這兩個人和內部操做的人的通聯紀錄內容.那為何他們可以被保釋出來.其他的20幾個人都收押禁見呢?而我這局外人知道他們2個人.都是在內部操作的人也是老闆.其他的人只是員工.那我因該如何做呢?如何讓他們也一樣呢?我該項哪方面聲訴呢?請大家給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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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avatarJacky2010-02-08
他們能交保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摔斷腿的....那個叫保外治療....一定要給交保另一個孕婦......孕婦有特權.....很難解釋法律就這樣規定請您參考刑事訴訟法第114條.......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
Ina avatarIna2010-02-09
那你知道她們是老闆的話就要妳男友咬她們出來就好ㄚ~被保釋出來就要她們去負責裡面的費用~不然等他們逃掉的時候一切就來不及了!你現在用什麼方式都沒有用了!畢竟他們筆錄都一送法院交給檢察官再審理!你要去哪單位檢舉也沒有益處吧!唯一的就是請她們替在收押的人請律師!假設他們逃避這些義務的時候~請律師告知你男友等出庭時再把她咬出來!讓他們在開庭時不會這麼容易就沒事!假設需要幫忙的話在請來信我在幫你幫忙處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2-12
請律師律見的時候(禁見妳就不能會客).告訴你男友轉做"污點証人".配合檢方辦案.這樣妳男友保證就可以交保了.對騙子不需要太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