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請教一個小弟碰到的問題
小弟有一間房子本來打算要賣,有仲介跟媽媽推介,
她本來還想考慮,可是那個仲介一直催促她,後來媽媽沒有先問過我的情況下,
用我的名字跟買方簽了買賣契約,契約有履約保證,
契約上有載明違約需付違約金以及委託書後補,
媽媽隔幾天告訴我這件事,我覺得價格賣的太低,不同意出售,
要求仲介取消買賣契約,仲介表示買方已經把第一期款項匯入履約保證專戶,
如果我要毀約,需要賠償買方第一期款項。
我想問如果我主張買賣契約未經我的授權同意,應該自始無效,
會不會造成我媽媽後續被對方提告?
謝謝各位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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