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3/2619:3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完全沒事,他好像有受傷驗傷單還沒出來'應該也不會嚴重到哪裡去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破壞現場方面至於我被撞到後連倒都沒我就騎到路旁,而他車有倒也沒移動,我不知道我騎到旁邊算不算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不清楚對方有沒有保險,我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要從外側車道穿越內側車道及雙黃線到左邊的小巷子,打了方向燈也確認後方來車至
2014/3/2619:3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完全沒事,他好像有受傷驗傷單還沒出來'應該也不會嚴重到哪裡去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破壞現場方面至於我被撞到後連倒都沒我就騎到路旁,而他車有倒也沒移動,我不知道我騎到旁邊算不算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不清楚對方有沒有保險,我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要從外側車道穿越內側車道及雙黃線到左邊的小巷子,打了方向燈也確認後方來車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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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619:34一、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完全沒事,他好像有受傷驗傷單還沒出來'應該也不會嚴重到哪裡去對方醫療費用可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上限20萬元。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破壞現場方面至於我被撞到後連倒都沒我就騎到路旁,而他車有倒也沒移動,我不知道我騎到旁邊算不算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不清楚對方有沒有保險,我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要從外側車道穿越內側車道及雙黃線到左邊的小巷子,打了方向燈也確認後方來車至少離我40-50m結果突然有人叫了一聲,回頭一看才發現有人機車倒了,雙方都沒載人,他好像是車龍頭輕觸我車左右方,撞擊點完全看不出來可見衝擊力道之小。我當下直接幫她報警然後談要和解。
六、問題:
我知道因為雙黃��
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新光國泰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險免費了,給想省錢的爸爸媽媽參考
官網在這邊:ppt.cc/D,3u
可以直接試算保費
請趕緊簽名和解
過失傷害隨便也10-20天
易科就需1-2萬以上
但...決定權在您身上
自己取捨吧
算。
只要當下發生事故,即應停止動作,下車後找尋可做記號之物(石頭、粉筆),於雙方車輛之處劃記並通知警察。
但她還是沒理由的倒了,請問這樣我還是要全額負責嗎?
如果只有看「打了方向燈也確認後方來車至少離我40-50m」;可以確定為依法規行車,即可確定相對人「輕觸我車左右方」實無理由,但是你「穿越內側車道及雙黃線」致使相對人反應不及,造成之損害應有你負部分之責。
在問一下機車一定要保的那個強制險是不是可以負擔對方的醫藥費用?
絕對可以。
相關法規:
第7-2條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
二、行駛路肩。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十一、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