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網站上有版權物連結,被告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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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oikaze (蒼い風)》之銘言:
: 最近有個朋友被電話通知請去做筆錄
: 原因是因為他的網站上有版權物的連結(教學光碟)
: 他很緊張
: 我一開始是覺得沒什麼好怕的,他只是提供連結
: 版權物並不是他重製的,而且聽說是一堆人被告
: 我相信他是其中情節較輕者…
: 第一,他網站上只有這個連結是有版權問題
: 所以不是所謂的連續犯或慣犯
: 第二,版權物並不是他上傳的
: 第三,網站上有侵權內容的文章已殺掉了
: 事實上是整個網站內容殺了
: 但是又看了一些國內判例又好像不是很樂觀
: 因為已有散布事實,又國內好像沒有像國外人權觀念較重
: 所以想問一下板上的專家們
: 在國內有類似的判例嗎?
: 還有我朋友做筆錄時應該怎麼說罪會比較輕?
: 先謝謝大家。

如果連結的地方是侵權作品,侵害版權物的著作權,
而你做的連結,會被視為一種助長犯罪的行為。

假設,一個違法的色情網站,你用超連結去進行連結,你認為有沒有合法??

那明知是侵權物,還進行連結,你認為有沒有合法??

如果你連結的是合法出版物,而該出版物是公開發表的,那麼不可能有觸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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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09-11-07
如果不知是侵權物呢?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11-11
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