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放棄房屋繼承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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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下個月結婚)名下有房子,預計五年後要轉到未來岳母的名下。

但是擔心這五年後有什麼變掛,如果不幸過世,變成我有1/2的繼承權。

所以現在打算請我聲明放棄,但查了ㄧ下不管怎麼樣都會繼承到1/4。

請問ㄧ下方法是不是只剩女方先預立遺囑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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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7-04-13
你.........你打算做什麼呢?? :D
另外,繼承權是跟特留分有關,繼承人間可以透過協議分割
Yedda avatarYedda2017-04-18
讓所有遺產由某特定人繼承,自己一個都可以不留
這是繼承人對於遺產支配權的一種
放棄是一種,協議全部給人也是一種, ok ?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4-21
特留分是用來對抗遺囑的....了不了解???
Megan avatarMegan2017-04-21
原po應該是擔心 在特種情況下... 他的1/2會被家人繼承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4-24
拋棄繼承必須在繼承人死亡後三能以書狀向法院聲請
因此不能預先做拋棄繼承~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4-24
預立遺囑也會有特留份的問題~
Dora avatarDora2017-04-27
這篇文章反過來看未婚夫也是一樣呢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4-27
把房子做信託吧,信託後就不會是遺產了。
Doris avatarDoris2017-05-01
用他益信託。
Mason avatarMason2017-05-04
你就聲明放棄啊!反正拋棄繼承是繼承開始時才能為之。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5-09
寫那種東西只是為了讓對方心安而已。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5-12
對方那麼怕就不要結婚啊!等不動產移轉完後再結婚。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5-15
還沒結婚就在研究老婆掛掉該怎麼處理財產…我是不是該把文
章備份起來好在日後提供給檢察官??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5-17
房屋的價值不足以讓你們認為直接找律師規劃比較好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5-19
內文看來是女方擔心,不是男方,大家誤會原p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