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性侵害案件能庭外和解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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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性侵害案件是非告訴乃論那未滿18歲是適用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27條:一、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但我還是認為這有矛盾少年事件處理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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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8-22
未成年性侵案件是不能庭外和解的!!因為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就算雙方願意達成和解檢察官也必須偵查犯罪至於會不會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是要看法官斟酌犯罪情節輕重而定...Showmore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08-19
你已經看到227條了,請再往下看,第229-1條後段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2010-08-2504:17:03補充:少年事件處理法,它本身就是在處理"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所以就沒有什麼"少年刑事處理法"了。簡單區分一下的話,少年保護事件,約略就是處理一些愛逃學逃家的、跟人混黑道的、常常出入不正當場所的、愛帶把刀在身上的...等這些問題少年,他們雖然並未犯罪,但是他們的品行、家庭環境、交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