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6告訴乃論傷害罪(急)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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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滿16歲的傷害罪會判什麼刑?2.幾天已內去驗傷算有效?沒有傷口能拿到驗傷單嗎?提出告訴乃論一定要驗傷單嗎?3.有一位未滿16歲男性A動手打另一位未滿16歲男性BA動手打B三拳B有還手一拳兩人都無擦傷或任何傷口請問B能對A提出告訴嗎?犯什麼罪?A能對B反告有還手嗎?4.有一位未滿16歲男性C遭到一群未滿16歲同一國中的國中生毆打(3~5人)C右臉嚴重淤青多處擦傷有驗傷單提出告訴後這些國中生會被判什麼罪?5.如何算重傷罪輕微影響右眼的視力算重傷罪嗎?6.若一群未滿16歲國中生上法院後有串通情況會被判何種刑罰?...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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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0-05-05
第29條少年法院依少年調查官調查之結果,認為情節輕微,以不付審理為適當者,得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並為下列處分:一、轉介兒童或少年福利或教養機構為適當之輔導。二、交付兒童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嚴加管教。三、告誡。前項處分,均交由少年調查官執行之。少年法院為第一項裁定前,得斟酌情形,經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及被害人之同意,命少年為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對被害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前項第三款之事項,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應負連帶賠償之責任,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之名義。 建議與被害人在案件移送少年法庭前達成和解,因為少年保護事件在案件移送少年法庭後,依規定均要經過調查程序,再依調查結果裁定為少年事件處理法中第二十八條不付審理或第二十九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