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又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這是小弟上週三13號台北地院一審的判決跟預期中的有落差~因為我是跑了兩年自行去報到的開庭法官也跟我說如果跟被害人和解後面看我年輕也會給我緩刑我也有誠意要跟被害人和解~雖然最後對方沒有到但我還是有匯款給對方也傳真給地院了恐嚇取財這部份金額都不大最多也才900請問專業的律師~如果上訴到高院有機會輕判嗎?!輕判的機率有多高?!上訴成功的機率有多高?!有這種案子打贏過經驗豐富的律師可以幫忙嗎?!費用大概是怎嚜算的呢?!希望能找到�
案子上訴我要找(恐嚇取財)專業的律師....急2 - 恐嚇取財罪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