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占、背信、未成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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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想問個問題我目前做某間超商的大夜班人員我目前滿16歲未滿18沒有勞健保、似乎有團保而已,事情是這樣的前陣子因為我們剛開始推免費的會員卡我迷失了自己擅自將客人消費所得的點數存入我的會員卡我是看到熟客,才會做這種事情因為熟客不拿發票..我的小聰明作祟事後我也覺得這是不對的而後東窗事發店長是不打算提告也不報警只是因為公司還在查這件事情公司來到店內看錄影帶看到我有拿報廢的商品回家吃只不過店長是因為有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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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8-24
蠻牛大大你好,筆者仔細看過你的敘述內容,為你寬心與分析如下;將客人消費點數,存入自己的會員卡,不算"侵占",但是屬於"竊盜";因為被竊的對象是"消費的客人",並不是店家;在客人消費完畢之後,該點數所有權已經屬於"客人";大大想像一下,當檢方、警方查案的時候,是該去問店家遭竊、還是客人遭竊;那麼,客人被傳喚詢問的時候,你的熟客人會說是遭竊呢?還是會說"贈與"呢?報廢品部分,刑法的"背��
Poppy avatarPoppy20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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