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跟朋友在礁溪吃飯,喝了點酒,想說不敢騎車就停在停車格,結果到了早上機車被撞
倒,據警察說含我的車共8台都被一台肇逃小客車
撞,但是因為沒有人受傷,警察請我們直接走調解,直到現在肇事者從來都沒有打過電話
來問,也沒有意思要賠,現在第一個受害者判決出爐,法官判少不打緊,重點是還要自己
去要,前面人家就不理了,又怎麼會賠?請問板上懂法律的各位,對付這種人是不是更應
該用其他手段來去處理,不然真的是越想越氣。我可以不要那台車,但是我知道這種事情
發生在其他人身上只有很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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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據警察說含我的車共8台都被一台肇逃小客車
撞,但是因為沒有人受傷,警察請我們直接走調解,直到現在肇事者從來都沒有打過電話
來問,也沒有意思要賠,現在第一個受害者判決出爐,法官判少不打緊,重點是還要自己
去要,前面人家就不理了,又怎麼會賠?請問板上懂法律的各位,對付這種人是不是更應
該用其他手段來去處理,不然真的是越想越氣。我可以不要那台車,但是我知道這種事情
發生在其他人身上只有很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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