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危險駕駛相關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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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機車9月多借給了朋友朋友還車的時候老實跟我說他有違規也說他罰緩的錢由他負責後來10月中收到了罰單寫明危險駕駛<蛇行>12000Nt不聽指示及規定接受盤查<拒檢逃逸>3000Nt罰鍰也繳完但聽親友說會扣吊牌照但通知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收到這樣住在外面通勤,上班上課真得很不方便請問大約多久才會有通知還有是扣牌照還是駕照???但是如果試駕照的話我本身沒有駕照這樣要如何處理??...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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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12-11-19
高大瑋回答:一.違反第43條必須接受吊扣該車牌照三個月之處分.並不是吊扣駕照.在繳納罰緩時~如駕駛人並非汽車所有人時.而未及時將大牌拆下繳回辦理吊扣.監理站最慢應該約於~逾期應到案二個月後起算的三月後.會依規定逕行裁定.寄發裁決書到車主府上通知辦理吊扣.二.第六十條第一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機器腳踏車或小型車:期限內繳
Olga avatarOlga2012-11-17
應該不會吊扣牌照及駕照.因為警方開單同時跟本不清楚駕駛人是誰.只能以車號開罰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