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強制險和行照與罰單的關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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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已有點年份了,記得最初是違規被警察攔下,開了罰單。後來我去繳罰單才知道強制險部份已過期,所以又多了一條未保強制險的6000元,這是當時在現場警察並未告知的。因為錢帶不夠也就沒有繳強制險那一條,逾期又變成10000元,想說就先擱著吧!日後再繳。行照過期後也就一直沒有去換,因為覺得沒差,警察好像只看駕照,而且至今沒被臨檢過~後來,我知道強制險有分過期和未加保兩種罰款,為什麼我的就要繳交未加保?原本的我是都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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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7-23
★高大瑋回答★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沒有分所謂的=>過期與未加保二種罰緩.保險期限屆滿未續保=>就是未投保一種罰則.二.交通違規~經警察攔檢稽查未出示保險證.監理機關會依規定查證稽查~如未投保會依規定開立罰單舉發.罰則如下: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未投保者經警攔檢舉發機車:法定期限內繳納=>1500逾期30日內繳納=>2000逾30上60日內繳=>2500逾期60日以上繳=>3000小型車:法定期限內繳納=>3000逾期30日內繳納=>5000
Linda avatarLinda2013-07-23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200-300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200-250元,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
Edith avatarEdith2013-07-24
民國85年12月27日就公布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4條規定汽車所有人未依本法規定投保本保險,或本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行投保者,其處罰依下列各款規定:一.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二.未投保汽車肇事者,除繳交第一款之滯納金外,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
Yedda avatarYedda2013-07-26
過期等於失效跟沒投保,沒啥差別=強制險每年都要買機車有兩年本來就要自己多加注意=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這篇底